1. 航道三级总包企业资质怎么转让?
航道三级总包企业资质的转让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具体包括以下步骤:
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事项,包括转让方式、转让价格、转让条件和转让后权利义务等;
转让方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和税务等有关手续,同时将企业资质注销;
收购方到工商、税务、人社等部门办理企业注册和转让手续,并向发证部门提出企业资质申请;
发证部门审核申请材料、现场核查和企业能力评估后,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。
2. 转让航道三级总包企业资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
转让航道三级总包企业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原企业资质持证人已经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和验收,并经验收机构验收合格;
转让方与收购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信誉度;
转让方与收购方应当均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;
转让方应当具备资质转让的合法权利。
3. 转让后的企业资质有效期怎么处理?
转让后的企业资质有效期按照原企业资质的有效期计算,但是需要重新复审和取得相应的执照。即使是转让,新企业也必须重新提交相应的材料,并通过审查获得新执照。
4. 转让后企业名称、业务范围和法人怎么处理?
在企业资质转让完成后,新企业的名称、业务范围和法人可以适当进行更改,但是需要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:
企业名称变更需要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;
业务范围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;
法人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,并更新相应的证书。
5. 转让后企业资质是否可以直接使用?
转让后企业资质不可以直接使用,需要重新进行审批和颁发新的执照。同时,对于原企业已经承包的工程项目,建设单位可以与转让方协商并签订工程合同,但是新企业需要重新申请施工许可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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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称:航道三级总包企业资质怎么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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